xuexi3721网友: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等相关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办理购房户口迁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4.随迁的直系亲属与申请迁入人员不同一户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原始户口底册或原籍派出所证明等),派出所在人口信息资源库当场能查核亲属关系的不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您在网上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够详细,您可以通过电话向我局户政管理大队业务窗口进行咨询(电话号码:0778-3235590),户籍民警将根据您的详细情况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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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exi3721网友: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自治区法制办《关于公布自治区行政审批项目操作规范的通知》等相关户口登记工作规范,办理购房户口迁入,需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填写《户口迁入申请表》
2.房屋所有权证
3.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原件
4.随迁的直系亲属与申请迁入人员不同一户的,应提交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原始户口底册或原籍派出所证明等),派出所在人口信息资源库当场能查核亲属关系的不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
您在网上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够详细,您可以通过电话向我局户政管理大队业务窗口进行咨询(电话号码:0778-3235590),户籍民警将根据您的详细情况耐心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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